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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在这里!    没能获救,还在雨林里。    我得去找到他。    这个念头空前的强烈固执。    2    我得找到他。    我得见一见他。    看看他是不是我想的那样。    一定是。    我知道他的所有习惯。    惯用左手。熄灭火堆时总会用脚踩几下。很善良,掏鸟巢的时候总剩下一两个、宁可吃奇怪生物也会放过河里还没长大的鱼。    应该有非常流畅饱满的肌rou线条,和像鹰一样坚毅精亮的眼神。头发应该很软。皮肤……偏白?但大概已经被晒成麦色了吧。    我真的非常了解他。    极端环境总是会暴露一个人最本能的样子。尽管他总是将刻在石头上的线条图案涂花,我却总是能在其中分辨出什么并以此为乐——托他的福,我的丛林生存记看起来更像一场奇幻解谜之旅。    我已经在想终点是不是有一米八几八块腹肌的型男拿着鲜花对我说恭喜完成任务了。    2    想想真是,    容易有生理冲动。    在完全与人类社会脱离的雨林深处,我允许自己当一个被世俗唾弃的同性恋。    而且其实我也不太懂,喜欢谁不是自己的事吗?和外人有什么关系?凭什么他们要管自己喜欢的是男是女呢?    是不是人都不一定。    我开始理解那些和芭比娃娃结婚的怪人了。    这算是人之将死其心也善吗?    6.    我发了几天高烧。彻底失去了时间概念。    不过我的手似乎消肿了一些,开始有知觉了。    2    人体强大的免疫系统最终还是战胜了奇怪的雨林病毒。    人类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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